“双软认证”是指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合称“双软认证”。
一、“双软认证”的意义
(一)软件产品登记的意义
1、软件产品经过合法登记和备案,取得在我国境内经营和销售的资格;
2、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无形资产价值;
3、可以凭此办理后续软件企业认定手续,取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有助于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参加招投标,促进项目成交;
5、可以获得投资者和消费者信心,对企业融资和市场营销都有好处;
6、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经认定登记的软件产品在销售合同与发票中列明或备注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必须与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完全一致,否则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7、有助于区分与打击恶意软件和流氓软件。
(二)软件企业认定的意义
1、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第一、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海关等部门为软件的生产开发业务提供通关便利,在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时,享受“红色通道”专柜服务。软件技术或管理人员出国、往返港澳享受办理手续的便利政策。
3、在企业融资、吸收新的投资方面,软件企业具有竞争优势;另外,软件企业还可以实行技术入股。同时,我国还支持软件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
4、软件企业具有经营、销售软件产品的特定权限,有助于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参加招投标,促进项目成交和市场营销。
5、软件企业可以显示企业技术实力和市场价值,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无形资产价值;
6、软件企业认定后,便于进一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双重证书。
二、如何办理双软认证—— 前提: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一)首先,进行软件产品登记——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
办理软件产品登记需准备的基本材料:
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4、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前两个月需申请办理软件产品登记续延手续,否则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不再有效。
(二)办理软件企业认定
办理软件企业认定需准备的基本材料:
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
2、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净利润,业务收入,税收情况)
3、有关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情况说明;
4、有关企业工程承包、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的情况说明;
5、企业人员构成情况;
6、组合式产品软件的价格核算标准;
7、有关软件产品的登记证书及权属证明;
8、有关软件收入的证明文件;
9、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三、条件
1、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2、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3、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4、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行业协会出具的《软件产品评估证明函》;
5、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集成电路或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6、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或者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EDA工具、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